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铁岭同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清河区专利申请费用需要多少?

清河区专利申请费用需要多少?

作者:铁岭同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27 08:45:28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条件,根据自己的意志,依法将其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过程。经过转让,转让人失去商标所有权,受让人获得商标专用权,成为商标所有权人。

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有两种:一为契约转让;二为继承转让。契约转让也称合同转让,就是转让人与受让人通过签订合同而进行的转让。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继承转让是指商标所有人死亡或者其他原因,将商标专用权移转给其合法继承人。注册商标转让无论何种形式,都必须依法办理申请商标转让注册手续。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寄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交回原《铁岭商标注册证》,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提出申请,由受让人办理具体手续。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受让人,并予以公告。

关于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的相关问题

问:“申请人名称”该如何填写?

答: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企业:填写企业名称,注意须与主体(身份)证明文件登记的名称保持一致。

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填写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

问:“申请人国籍/地区”该如何填写?

答: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应规范正确地填写国籍或地区。

问:“申请人地址”该如何填写?

答:企业: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个人:身份证地址或通讯地址均可。

问:“代理机构名称”填什么?该如何填写?

答:代理机构名称应当与所加盖的代理机构章戳保持一致。

问:“国内接收人地址”是通讯地址吗?我们公司能填写吗?

答:“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政编码”栏供外国申请人填写。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问:“商标申请声明”是指什么?该如何填写?

答: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本栏声明。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并附送相关文件。

问:什么是“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该如何填写?商标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过,可以要求优先权吗?该如何填写?我提交了3份商标注册申请,均是基于同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要求优先权,我可以只提交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吗?

答:《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该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台湾地区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并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时,应当使用《商标注册申请书(台湾地区申请人专用)》。

问:“商标说明”如何填写?

答: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附送肖像人的声明书。

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也可以在此栏予以说明。

问:如何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什么是尼斯分类?什么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我要申报商品,该申报在哪类?(即如何确定申报类别)关于商品的分类原则都有哪些,在哪里可以查到?关于服务的分类原则都有哪些,在哪里可以查到?分类表中的项目之间有什么关系吗?比如第20类项目中,既有“家具”又有“金属家具”,我该如何选择?我要申报的商品项目区分表上没有,怎么办?(即如何确定商品名称)

答: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申请人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类别对应填写,每个类别的项目前应分别标明顺序号。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填写不下的,可按本申请书的格式填写在附页上。全部类别和项目填写完毕后应当注明“截止”字样。

《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商品/服务一栏应当填写具体的商品/服务名称(如《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编码为6位数字的项目名称),不能填写类别标题和类似群名称(编码为4位数字的)。

问:对商标图样的要求是什么?申请三维标志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申请颜色组合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申请指定颜色商标需要声明吗?怎样填写?申请声音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答:商标图样应当清晰、完整且对比度分明。以颜色组合或指定颜色图样申请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1份黑白墨稿;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说到近似商标可以和平共存的典型代表莫过于现代汽车和本田汽车的H商标。无论是从形、音、义、构成要素、显著部分、整体外观等,两者都非常近似,旁人看来也不过是一正一斜的区别。按正常商标近似判断标准两者不能共存,两者既然可以共存必然有其不正常之处,即判断商标近似的考量还要结合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的特征进行综合判断。

一正一斜的两个H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都是汽车。汽车的特征体现在价格和特定购买地点。汽车不是一般的商品,虽不能说汽车就是奢侈品,但汽车的价格较之一般的商品要高,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汽车之前总会做足准备,对即将要购买的车子的类型、品牌、功能等方面都会提前了解,换句话说,消费者会以较高的注意力来谨慎选择购买,此时会发生混淆和误认的可能性不大。

此外,购买汽车一般要去专门的实体4S店,消费者在进店之前会混淆不同牌子汽车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总结来说就是,因其指定使用商品特殊的销售渠道和昂贵的价格,消费者通常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这样的注意义务足以发现近似商标细微的区别。这也是为什么现代汽车和本田汽车两个近似商标可以共存的原因。

当然,一般来说近似商标是不能共存的,近似判断标准也是法定的。不能因为个例而认为只要是使用在特殊商品上就可以申请与他人近似的商标。商标是否近似、能否共存是需要综合考量的。

专利申请找专利代理机构的原因。

1.专利申请文件准备更专业。在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肯定是最专业的,但是由于并非熟知专利知识,专利申请技术人员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会把技术写的非常详细,这样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非常容易将公司不适合通过专利方式保护的核心技术泄密;二是导致专利的保护范围过于狭窄,即使能够授权,保护的效果也非常有限。

2.专利申请代理机构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是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性机构,专利申请从业人员一般都受过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能适应国家对于各种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起到初审作用,能正确解答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

3、成功率高。由于专利申请代理机构的人员受过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和实务培训,对知识产权申办流程比较熟悉,成功率高,可有效避免发生被驳回、补正、重新申报等情况。

商标什么情况下会被注销:

1、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注册商标a.商标使用了违禁标志,不得作为注册商标来使用;b.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

2、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方可以在铁岭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注册商标。对于恶意注册,知名商标所有者不受五年时限的限制:a.复制,临摹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很容易引起混淆b.复制,临摹或者翻译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造成知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受到损害;c.未经他人授权,代理人或代表将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代理人或代理人的商标,并由代理人或代理提出异议;d.商标中存在商品的地理标志,商品不是来自商标标识的地区,这会误导公众。但是,除了善意注册的除外;e.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抢先注册他人使用过的商标,并以不正当手段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1和2两种情况下,依法撤销的商标专有权,并视为专有权自始即不存在。关于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前人民法院作出并执行的商标侵权案的判决和裁定所作出的商标侵权案的裁定,以及已执行的商标转让或使用许可合同,但不具有追溯力;但是,由于商标注册人对他人造成的恶意破坏,应给予赔偿。


 

版权所有:铁岭同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